相信很多跨境进口电商企业的同行们,早在几天前,甚至几个月前就已经分析了解了各类文件。今天,树集云小编将为您归纳总结出几份文件。
去年,海关总署先后发布了多份文件以此促进中国的跨境电商行业的合规化,其中包括了165号文、179号文、195号文以及219号文。政策规定了将在4月1日后,正式施行。中国的跨境电商行业合规化也将成为一个重要前提!
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5号》文件中,海关明确规定了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向海关开放支付相关原始数据。(包括订单号、商品名称、交易金额、币值、收款人相关信息、商品展示链接地址、支付交易流水号、验核机构、交易成功时间以及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数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5号》)
25天后(2018年12月3日),海关总署继而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9号》。该文件在支付相关原始数据的接口文档及接入方式上进行了统一规定。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9号》)
紧接着不到30天(2018年12月29日),海关总署随即公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9号》。该文件指出,为进一步地规范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工作,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并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在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时提交相关资质证书;已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或信息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或仅办理海关信息登记的参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的平台企业、支付企业,应当于2019年3月31日前按照规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或补充提交资质证书。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9号》)
综上,海关总署发布的三份文件意味着在4月1日后,所有的跨境进口电商企业都将趋于合规化。
支付企业应办理编码变更手续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物流企业都应当按照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公告的规定取得相关的资质证书。这也意味着,支付企业要继续服务于跨境电商商户,就必须办理海关信息的登记,并在3月31日前前往海关办理企业编码变更手续。
当支付企业升级了企业编码后,使用该支付的跨境电商商户也必须填写新的企业编码,否则将会遇到不能申报支付单的问题。
二次销售的坚决抵制
面对国家不断出台的政策,海外代购迎来了一个生死倒计时。据了解,海关不仅能够实时获取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的支付原始数据,在技术上,也坚决杜绝了跨境进口电商各种潜在的违规情况。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5号》文件,明确了必须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的订单才能称为跨境电商订单;跨境电商的订单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且价格真实。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文件中,尤其强调了涉嫌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配合海关调查,开放交易生产数据或原始记录数据。
在树集云小编看来,海关总署正在通过法规规范确保跨境电商商品的品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无论如何,4月1日已经如期而至,希望跨境电商的同行伙伴们,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合法的营商环境。
来源:树集云 作者: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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