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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与广深签订协议 跨境维权将更便利

2019年03月15日 03:30:15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广州市和深圳市的消费者委员会分别与澳门特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签订维权协议。本次签订的《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及《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合作协议》,是在原有的《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上进一步细化,以后,消费者在广州、深圳以及澳门因为进行消费接受服务或购买商品时,而产生消费纠纷,可以向任何一方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还可以通过跨境视频渠道进行纠纷调解。

澳门特区政府消委会执委会主席黄翰宁说:“希望通过合作协议,更好地促进大湾区经济发展,把大湾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工作做得更好更足。”,他还介绍消费者如果在广州、深圳、澳门任何一地产生消费纠纷,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之后可通过视频方式进行调解。另外,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居民在葡萄牙(购买地)发生消费纠纷时,可由居所地的消费者组织委托澳门特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转介。

广州、深圳两市消委会认为,该机制简化了消费纠纷处理流程,实现跨境消费维权“零跑动”,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

来源:树集云 作者:兔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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