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 胡美东)全国人大代表张玉珍在给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中建议,应加大福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支持力度。
张玉珍表示,三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按照习总书记当年亲手擘画的生态省蓝图,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部署任务要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部署的38项重点改革任务均已制定了专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22项改革任务已形成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发挥了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实现了“三年三步走、年年出成果”。
张玉珍说,国家首次发布绿色发展指数,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位居全国第2位。2018年森林覆盖率66.8%,连续40年保持全国第一,福建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9市1区空气优良天数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4.8%、15.7%,PM2.5浓度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三分之一。与此同时,福建加快构建形成绿色循环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做好“生态+”文章,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万元GDP能耗持续下降,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8.2%,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5.5%,2018年全省生产总值3.58万亿元、增长8.3%,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石墨烯、稀土等新兴产业势头良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9%,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4.8个百分点,三产增加值增长8.8%,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45.3%,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二产,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张玉珍指出,由于福建是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一些先行探索还面临着研究力量不足、系统集成有待深化等问题,在跨流域生态补偿、污染防治攻坚、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保护等方面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为此,张玉珍建议,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一是进一步指导福建省总结评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并进一步支持福建省先行先试,继续探索开展一批对全国具有示范带动意义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二是加大对试验区建设的正向激励力度。加大生态保护补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牵头协调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政府,比照新安江,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在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重大项目布局、资金安排、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试验区不断提升环境质量、不断改革创新。三是支持试验区在不断优化环境质量的同时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推动中央企业在试验区布局一批节能环保、新能源、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等领域的重大项目,支持试验区做大做强绿色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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